一、项目名称:梧州市蒙山县福利院招租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LJ-G2020-F002-MS(重)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3月13日
四、更正日期:2020年3月24日,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在原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公告中第三项项目的基本概况第3点:“承租期限:20年。”
现更正为:“承租期限:15年。”
2、在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中第1项1.5:“承租期限:20年。”
现更正为:“承租期限:15年。”
3、在原招标文件公开招标公告中第三项项目的基本概况第4点“租金收取方式:运营前5年,按1000元/年交国有资产使用费,第六年起按中标起租价缴纳国有资产使用费,并每两年递增10%。除民政局、财政及国家各级专项资金对老年公寓基础建设、配置设备、设施(包括加装电梯)及内部装修装饰外,运营方对老年公寓内装修装饰设计及不足之处需增加费用、额外增置设备、设施等,由运营方负责投入资金并保障正常开业运营。”
现更正为:“租金收取方式:运营前5年,按1000元/年交国有资产使用费,第六年起按中标起租价缴纳国有资产使用费,并每两年递增10%。除民政局、财政及国家各级专项资金对老年公寓基础建设、配置设备、设施及内部装修装饰外,运营方对老年公寓内装修装饰设计及不足之处需增加费用、额外增置设备、设施等,由运营方负责投入资金并保障正常开业运营。”
4、在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中第1项1.6:“租金收取方式:运营前5年,按1000元/年交国有资产使用费,第六年起按中标起租价缴纳国有资产使用费,并每两年递增10%。除民政局、财政及国家各级专项资金对老年公寓基础建设、配置设备、设施(包括加装电梯)及内部装修装饰外,运营方对老年公寓内装修装饰设计及不足之处需增加费用、额外增置设备、设施等,由运营方负责投入资金并保障正常开业运营。”
现更正为:“租金收取方式:运营前5年,按1000元/年交国有资产使用费,第六年起按中标起租价缴纳国有资产使用费,并每两年递增10%。除民政局、财政及国家各级专项资金对老年公寓基础建设、配置设备、设施及内部装修装饰外,运营方对老年公寓内装修装饰设计及不足之处需增加费用、额外增置设备、设施等,由运营方负责投入资金并保障正常开业运营。”
5、在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第二项基本要求第6点:“缴纳国有资产使用费。国有资产使用费主要用于本项目养老福利服务设施改造和服务能力提升。自合同订立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社会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规范》标准配齐各种养护设备和人员,办理相关许可证并正式运营。运营方需投入建设医用电梯一部及其他适老设施安装改造,合同结束后,运营方投入的电梯及适老设施安装改造的物品归委托方所有。运营前5年,按1000元/年交国有资产使用费,第六年起中标起租价/年缴纳国有资产使用费,并每两年递增10%。除民政局、财政及国家各级专项资金对老年公寓基础建设、配置设备、设施(包括加装电梯)及内部装修装饰外,运营方对老年公寓内装修装饰设计及不足之处需增加费用、额外增置设备、设施等,由运营方负责投入资金并保障正常开业运营。”
现更正为:“缴纳国有资产使用费。国有资产使用费主要用于本项目养老福利服务设施改造和服务能力提升。自合同订立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社会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规范》标准配齐各种养护设备和人员,办理相关许可证并正式运营。运营方需投入建设电梯一部及其他适老设施安装改造,合同结束后,运营方投入的电梯及适老设施安装改造的物品归委托方所有。运营前5年,按1000元/年交国有资产使用费,第六年起中标起租价/年缴纳国有资产使用费,并每两年递增10%。除民政局、财政及国家各级专项资金对老年公寓基础建设、配置设备、设施及内部装修装饰外,运营方对老年公寓内装修装饰设计及不足之处需增加费用、额外增置设备、设施等,由运营方负责投入资金并保障正常开业运营。”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蒙山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蒙山镇 地 址:蒙山县五福路南一巷06号
邮 编: 546700 邮 编: 546700
联 系 人: 冯波 联 系 人: 申工
电 话: 0774-6282371 电 话: 0774-6294418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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