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3月19日就凤岭中队及柳沙中队营房亮化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公告,现因采购人原因,本项目暂停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凤岭中队及柳沙中队营房亮化改造工程项目(GXLJ-J2018-G014)
二、采购项目内容:凤岭中队及柳沙中队营房亮化改造工程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日期:2018年3月19日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ljgc.com(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暂停采购原因:
凤岭中队及柳沙中队营房亮化改造工程项目图纸出错,需更改图纸。现决定暂停项目采购。
五、联系事项:
1、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东葛路111号青秀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凤娇 0771-535190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410号
六、暂停采购公告期限:
自流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流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暂停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附件:《关于暂停青秀大队凤岭中队及柳沙中队营房亮化改造工程项目采购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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