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横县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经横政办函【2017】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XLJH-Y2017-G002
项目名称:横县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横县;
建设规模:硬化道路12条共9.99公里;新建独立函桥8座共87延米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七个标段,分别为:
横县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陶圩镇杨梅村大垌至上江村路1.6公里,那阳镇宝华村委六旺路至下村低路0.4公里);
横县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南乡镇竹莲村委横火村至三榃村委路1.7公里,南乡镇合山村委峰木至婆利麓路0.405公里);
横县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莲塘镇山柏村委香水村至山柏村委路1.2公里,莲塘镇山柏村委文头主路至高冈麓路0.6公里,马山乡西竹村委郎塘路至福般村路0.2公里,马山乡西竹村委佛子路至塘磨头路0.2公里);
横县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平朗乡上颜村委四东至晒花坪路0.45公里,新福镇潘村村委新平路至六蒙大榕树路1.5公里);
横县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五标段新福镇塔竹村委新平路至丰木路0.73公里,新福镇北联村委杨柳旧村至王公路1公里);
横县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六标段南乡镇竹莲村委笋塞江函桥,南乡镇竹莲村委根竹岭函桥,南乡镇竹莲村委六洋麓函桥,那阳镇政华村委康龙函桥);
横县2017年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七标段镇龙乡古楼村委上和北枧函桥,镇龙乡六谢村委那洪函桥,镇龙乡六谢村委五善林场函桥,石塘镇瑶埠村委四新至榃茂函桥)。
备注: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标段同时开标。
合同估算价: 约45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64万元,第二标段67.34万元,第三标段70.4万元,第四标段62.4万元,第五标段55.36万元,,第六标段66万元,第七标段64.5万元。
要求工期:第一标段 45 日历天,第二标段 45 日历天,第三标段 45 日历天,第四标段 日历天,第五标段 45 日历天,第六标段 45 日历天,第七标段 45 日历天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在原道路基础上进行路面硬化,路基宽4.5米以上铺碎石3厘米调平层压实;水泥硬化路面宽3.5米,厚度18厘米,两边路肩培土各0.5米;弯道半径不少于15米;最大纵坡不超过10%;水沟上宽0.5米,下宽0.3米,深0.3米;每公里设置3-4道涵洞(管),每处涵洞(管)不小于50厘米(视集水量为准);合理设置错车道(视路基为准)每公里3-4处,(视图纸设置为准),两边弧度延伸。抗折强度≥4.0Mpa;所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全部内容。独立涵洞按图纸设计施工。
第六标段至第七标段:新建桥墩、桥面、桥头护墙等所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注册建造师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 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除外)。
3.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 7月 24 日至2017年 7 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横县横州镇江北路481号二层。
3)报名费:250元(不含图纸等资料)。
4)报名资料:由专职投标员持本投标邀请书在横县横州镇江北路481号一层,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横县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xljgc.com)网上发布。
7.监督部门及电话
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723356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7215007 联系人:韦工 电话:15177771925
招标单位: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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