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安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05月25日就法院专变配变工程-配电房外部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竞标的废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法院专变配变工程-配电房外部分(GXLJL-J2017-G01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法院专变配变工程-配电房外部分,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xljgc.com)
四、竞标日期:2017年05月25日15时30分整
评审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B座6楼0611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苏悦娟、肖继世、欧秋玲。
五、评标信息:
符合资格评审的竞标人少于三家,进行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隆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隆安县文塔路65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 联系电话:0771-652627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安县康吉街47号
项目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0771-6511123
3.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4.电话: 0771-6531019
七、废标结果公告期限:自废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废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废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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