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钦州市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LJ-G2017-H070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体外冲击波治疗机1台、银质针导热巡检仪1台;B分标: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1台;C分标: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1台等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A分标83万元;B分标36万元;C分标3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24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4:300-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发售条件:请带齐(1)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犯罪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发售招标文件期间内查询)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5)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1月至今投标单位为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八、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505 0110 6312 0988 88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5月12日15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5月12日15时30分,在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吴斌 0777-287819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7-3617888
3、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2895258
4、网上查询: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ljgc.cn/(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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