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隆安县城陈韦片区污水应急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 GXLJL-G2017-G006
三、招标人名称: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
联系人及电话: 林工 0771-6526321;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隆安县康吉街47号
项目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71-651112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4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04月18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部分招标公告内容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3.3具备招标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现更改为“3.3具备招标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潜在投标人须委派本单位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招标人前往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把踏勘项目现场的踏勘照片和记录经纬坐标交由招标人认证,踏勘确认后招标人将出具现场勘察证明给参与现场踏勘的投标人。)
2、原部分招标公告内容第4项投标报名“由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原件在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隆安县康吉街47号)进行现场报名”。
现更改为“由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原件和招标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在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隆安县康吉街47号)进行现场报名”。
3、原部分招标公告内容第5项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原件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隆安县康吉街47号)购买招标文件”。
现更改为“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原件和招标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隆安县康吉街47号)购买招标文件”。
4、原部分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踏勘现场
1.9.1 |
踏勘现场 |
踏勘时间:2017年 月 日 时 分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林 工 0771-6511123 招标人组织踏勘,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可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否则由于对现场情况不了解或了解不透彻导致投标失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勘察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前往现场踏勘。需拍摄踏勘项目现场的踏勘照片和记录经纬坐标,踏勘完毕后,把照片和坐标交由招标人认证,踏勘确认后招标人将出具现场勘察证明给参与现场踏勘的投标人。 开标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现场出具该勘察证明原件,且该证明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内相应位置,未能在开标现场出具此勘察证明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视为本次投标无效。参加现场勘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自误。 |
现更改为:
1.9.1 |
踏勘现场 |
潜在投标人须委派本单位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属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招标人前往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把踏勘项目现场的踏勘照片和记录经纬坐标交由招标人认证,踏勘确认后招标人将出具现场勘察证明给参与现场踏勘的投标人。 联系人及电话:林 工 0771-6511123 |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04月24日17时30分止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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