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大门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大门维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 GXLJ-J2017-G05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办公楼拆除以及办公楼维修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958576.13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竞标单位企业资质要求为:竞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独立法人企业。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6日止(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 ,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竞标条件书)。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委托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近半年投标单位为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以上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整。
竞标人应于2017年4月8日17时30分前由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钦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5 0110 6312 0988 888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4月10日15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0日15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山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何主任 13977769913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项目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777-3617888
电话:0777-6428581
4.发布媒体: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ljgc.cn/(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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