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汕尾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购买后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1 |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购买后勤服务项目 |
57.54 |
5000 |
1 |
2024年度,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自然年度。 |
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为57.54万元。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的是后勤服务或人力资源服务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ljg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同步发布。
(二)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4月8日09:00至2024年4月12日17:30,磋商文件费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参与资格不能转让),由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报名和磋商文件购买方式:现场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供应商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发售登记表》原件到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夏楼美村南片8巷宏达大厦7楼(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照规定时间内报名;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
3、按时缴纳磋商文件购买费;
4、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夏楼美村南片8巷宏达大厦7楼)。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4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时间:2024年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夏楼美村南片8巷宏达大厦7楼)。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转账、电汇或其他有效形式支付。
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7时00分。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新港支行
账 号:44050173860500000807
保证金递交注意事项:
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汕尾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购买后勤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的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提供开户基本账户信息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项目合同签订后,并提交一份项目合同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无息退还。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0660)3377793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区政和路中段自然资源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660)3801101
地 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夏楼美村南片8巷宏达大厦7楼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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