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钦州市群众艺术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12月1日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国内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专用设备采购(GXLJ-X2016-H294(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LED显示屏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接成交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
三、公告媒体: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ljgc.com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四、报价日期:2016年12月21日10时30分。
评审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麦祝云、覃乃明、李继瑞。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地点: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新西街60号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伍仟贰佰叁拾玖元整(¥135,239.00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群众艺术馆
联系人及电话: 刘工 0777-202580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87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7-3617888
3. 监督单位: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2895258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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