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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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务管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财务管理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LJ-J2016-H264

 三、采购人名称:钦州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  0777-280709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87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0777-361788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5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12月21日,现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三、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3.付款方式:
    1)乙方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转正常,并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由乙方开出总金额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总货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
    2)百分之五(5%)设备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如能按照售后服务要求履行承诺且无质量问题的,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由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函,甲方自收到函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无息)。”

   现更正为:“3.付款方式:
    1)乙方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转正常,并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由乙方开出总金额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总货款的百分之一百(100%)。
    2)百分之五(5%)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即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的,经成交人提出退付要求,采购单位从接到成交人的退付函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退付(无息)。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第10项:“开户名称:钦州学院  开户银行:中行钦州湾大道分理处  银行账号:6119 5919 0314”。

   现更正为:“开户名称:钦州学院开户银行:建行广西钦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59860059668899”。

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标人须知中第十项:17.1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5 %,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17.2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个月成交人按合同履约的,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人的退付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7.3 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负。

17.4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5 %。签订合同后,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如无质量问题的,经成交人提出退付要求,采购单位从接到成交人的退付函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退付(无息)。

     现更正为:“17.1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5 %,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7.2在签订合同之前缴交货款5%的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即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的,经成交人提出退付要求,采购单位从接到成交人的退付函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退付(无息)。

    17.3在质量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负。”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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