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浦北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对浦北县2015年学前教育第二批建设项目设备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浦北县2015年学前教育第二批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LJ-X2016-H286
采购预算:A分标:199940.00元;B分标:199965.00元。
项目内容:A 分标:厨房设备2套;B分标:办公专用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二、报价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具备招标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A 分标必须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询价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投标。
三、提交询价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15时00分正,逾期不受理。
四、截标及开标地点: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浦北县城越秀路3号县总工会大楼三楼)县政务服务中心旁边
五、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发售:
出售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止(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询价采购文件售价:每本250元,询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购买询价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近半年报价单位为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告知函的时间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备招标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A 分标必须提供)。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持原件核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由报价人公司银行账户基本账户或一般户转出,金额按不少于报价总金额的 1% 交纳。且提交到账时间不得迟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浦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城信用社
银行账号:82 7912 0101 0645 5880
七、报价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戚工 0777-3617888
2.采购单位:浦北县教育局 宋明琼 0777-8217172
3.监督单位:浦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8314622
4.发布媒体: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pbggzyjy.cn/(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xljgc.com/(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广西南宁龙建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传导网络
Copyright ? 2015 版权所有   桂ICP备16000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