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横县武装部规划范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工程已由 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横县武装部规划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横发改基【2018】167号)文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横县宝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横县武装部规划范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NNHXZC2019-G2-00002-GXLJ
2.3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横县人民武装部原址内
建设规模:1.改扩建单体工程:(1)扩建面积为822平方米,包含扩建办公室指挥综合楼750平方米,拆除原2号公寓楼750平方米后重建,长18.22米乘宽10.46米;扩建打靶场观礼台72平方米;(2)改建面积4145平方米,包含旧办公楼改造装修1080平方米,多功能楼改造装修1450平方米,改造公寓楼1255平方米,改造外立面工程,改造弹药库380平方米,改造屋面及外立面工程;(3)拆除原2号公寓楼750平方米。
2.室外配套新建、改建工程:(1)新建停车场、标语牌、英模灯箱、军徽、升旗台等工程;(2)营区大门及围墙改造工程、营区建筑屋面防水工程、营区建筑坡屋面改造工程、室外绿化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篮球场、羽毛球场改造工程、宣传橱柜、文化长廊改造工程、军号广播音频传输系统改造工程、营区室外强弱电线路改造工程、营区亮化工程、营区室外给排水改造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937 万元。其中,施工设计费: 21 万元,建安工程费: 914 万元,施工图审查费:1.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施工图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及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要的工期等。)为 12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9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
2.4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阶段包括经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2)采购:投标人承担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验收和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仓储保管。
2.5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7 月 26 日 0 时 00 分至 2019年 8 月 1 日 23时 59 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下载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或图纸)。
5.2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8 月 26 日北京时间 13 时 00 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
建安工程费: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xljgc.com(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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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西横县宝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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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横县 |
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901室 |
地址: |
横县横州镇龙腾街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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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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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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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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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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