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农村能源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太平镇西华村沼肥管道化集中供给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采购项目:沼气管道500米、炉具50只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环保工程或沼气相关经营范围,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具备招标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六、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于2016年8 月26日至2016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87号二楼)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
4.获取采购询价文件发售条件: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具备招标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近半年报价单位为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持原件备查,资料合格方可购买询价文件。)
七、询价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 元整。
报价人应于2016年 8月30日上午10 时 30 分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新兴支行
银行账号:20-733501040010895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8月31日上午10时 30 分止,逾期不受理。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87号二楼)。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工 0777-3617888
2.采购单位:灵山县农村能源站 联系人及电话: 黎奕昌 0777-6425908
3.监督单位: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6428581
4.发布媒体: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ljgc.com/(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8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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