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监狱小额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监狱小额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采购
2、项目编号:GXLJ-J2016-F177
3、工程规模:30万元以下的项目
4、磋商范围:
(1)通过竞争性磋商选定 4-5 家单位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监狱小额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服务承包商(服务范围:房屋建设、市政建设及园林绿化建设)。
(2)具体项目实施时,由招标单位根据项目所属区域及承包商承揽任务饱和度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监狱所有的框架协议承包商分配任务。
(3)任务分配原则:根据公司项目实际安排各中标单位施工。经采购单位考核,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继续发派任务,完成任务或施工管理差的单位减少任务,严重影响进度及管理差的单位可停派任务。如本次中标的施工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采购单位有权另行招标增加施工单位。
5、服务工期:两年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质量要求:合格;
8、平均单项维修改造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派工单上明确为准;
9、磋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9时00分整;
10、磋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87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并为国内注册独立法人;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符合以上其中之一资质均可);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准入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12:00,下午 15:00 至 18:00 。
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指定的联系人在报名时间内持有效的:(1)单位介绍信;(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园林资质除外);(6)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7)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只需提供复印件);(8)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除外)。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一份,注明原件的提交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87号)报名并购买资料。资料费250元/份,资料售后不退。
四、投标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电话:0777-3617888 传真:0777-3617888
五、查询公告地址: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ljgc.com/(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监狱 招标代理人: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监狱 地 址:钦州市新华路287号
邮 编:530000 邮 编:535000
联系人:凌科长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77-2109989 电 话:0777-3617888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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