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贫困村通屯道路修缮资金项目已经南扶办发[2018] 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XLJH-Y2018-G010
项目名称:2018年贫困村通屯道路修缮资金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横县;
合同估算价: 约60万元;
建设规模:路基加固、路面维修、边坡防护等工程
要求工期: 45 日历天。
招标范围:路基加固、路面维修、边坡防护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注册建造师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 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除外)。
3.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8年 4 月 17日至2018年 4 月27 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
4.3 售价:贰佰伍拾元/份 (¥250元/份),售后不退。
4.4 方式:凡通过网上报名者,由潜在供应商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潜在供应商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 4 月 17 日至2018年 4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采购文件窗口领取采购文件。
5.5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韦工 15177771925
5.6 竞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8001170462886662893775
银行账号:广西北部湾银行横县支行
注:缴纳时需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 5 月 8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由企业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投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nnggzy.net)网上发布。
7.监督部门及电话
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723356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7082567 联系人:韦工 电话:15177771925
招标单位: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17日
广西南宁龙建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传导网络
Copyright ? 2015 版权所有   桂ICP备16000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