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钦州市钦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南区污水处理配电设备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钦南区污水处理配电设备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污垃电项目发电设备、环保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7月8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5:00-18:00时。
2、发售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87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5)无犯罪记录的查询犯罪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发售招标文件期间内查询)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6)经采购单位盖章的施工场地勘察证明复印件(以本次发布公告后的日期为准)。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持原件核查。
八、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新兴支行
银行账号:20-73350104001089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27日15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新华路287号,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27日15时30分,在钦州市新华路287号,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777-3617888
3、监督部门: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2857303
4、网上查询: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ljgc.com/(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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