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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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链车(GXLJL-X2017-H032)询价采购公告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冷链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冷链车

二、采购项目编号:GXLJL-X2017-H032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冷链车一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498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和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和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隆安县康吉街47号)。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发售条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近半年投标单位为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

    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6977 09626

注:报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送回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到账情况,否则因未及时查询到账情况影响投标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7年 12月0115 时0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B座6楼0611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附件: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隆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林科长    0771-653096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安县康吉街47号

项目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771-6511123

3.公告发布媒体: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gxljgc.com(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1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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