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11月24日就隆安县农村垃圾两年攻坚项目废气排放物污染限值检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隆安县农村垃圾两年攻坚项目废气排放物污染限值检测(GXLJL-J2017-F030(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隆安县南圩镇村级垃圾处理站、隆安县雁江镇村级垃圾处理站、隆安县都结乡垃圾处理厂、隆安县屏山乡垃圾处理厂、隆安县布泉乡垃圾处理厂、隆安华侨管理区片区垃圾处理厂等6个项目的废气排放物污染限值检测与评价服务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xljgc.com)
四、评标日期:2017年11月24日
评审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B座6楼0611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丰平、蔡宁生、孙增业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实验楼A房(本住所限写字楼功能)
3.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2)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联系电话:0771-652632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安县康吉街47号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71-6511123
3.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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