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浦北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警用设备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警用设备单一来源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LJ-D2017-H254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X光机1台、速访通1台、探测器5台、手铐20副、执法记录仪10台等一批设备,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230530.00 元。
五、 供应商:南宁市兰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八、报名时间和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1月9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发售条件: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经营范围]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提供);(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信息;检察机关出具的报价人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必须提供);近半年报价人为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 元
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浦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城信用社
银行账号:82 7912 0101 0645 5880
注:转账用途请备注“GXLJ-D2017-H254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送回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到账情况,否则因未及时查询到账情况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7年11月10日下午16:3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工会大楼三楼-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一、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浦北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朱萧 联系电话:1370777229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项目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777-3617888
3.监督部门:浦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8314622
4.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ljgc.cn/(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
http://pbggzyjy.cn/(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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