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横县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扶贫开发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GXLJH-Y2017-F001
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四、评标日期:2017年10月27日下午15:00分。评标地点: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五、公告媒体及日期:2017年10月27日在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ljgc.com(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公布。
六、评标小组成员:
七、成交结果:
1标段:
成交单位: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南宁安吉万达6栋1328号
2标段 :
成交单位: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0,000.00)
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南宁安吉万达6栋1328号
3标段:
成交单位:广西中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12,800.00)
成交单位地址: 南宁市亭江路28号新10+1广场六层A-622、B-616至B-623号商铺;
4标段:
成交单位: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3,000.00)
成交单位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大厦综合楼5层6号、5层7号、5层9号;
八、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的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九、联系事项:
1、 招标人联系方式: 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韦工0771-7215007 联系人及电话:韦工15177771925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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